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年6月20日,家住杭州萧山的徐先生正为五粮液专卖店执照迟迟办不下来而发愁的时候,却收到一份来自萧山区区级机关事务局的通知书,说是要把徐先生租来的店面房收回。而此时的徐先生已经投入了近20万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2月28日,徐先生为了开五粮液专卖店,与朱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徐先生付清了租金和水电费押金3000元。之后,徐先生又投入了66594元,用于专卖店专用商标、文字、货柜等标准制件和装潢、装修等。同年4月15日,当徐先生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被要求提供该店面房的产权证明,但是朱女士一直借故拖延。致使徐先生不仅迟迟不能开业,还等来了收回房屋的通知书。而当徐先生看完该通知书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朱女士是“二房东”,他租来的房子不是朱女士的。为此,徐先生一纸诉状将朱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朱女士退还租金和水电费押金,并赔偿损失66594元。 法官提醒:现在,在杭州这样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炒店面已是公开的秘密。当那些准备开店创业的朋友们准备与别人签订租房协议时,不妨要求对方提供一下房产证原件。否则,自己辛苦攒下的钱就可能打了水漂。 |